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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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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圖示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pdf(117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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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申請日期:9月1日至9月30日止。
2.申請資格:曾經於本會(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3.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有文件於9月30日前寄至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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