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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779)
日期
2015-10-02 12:23:35
訂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教師作業原則」一份。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作業要點.doc
附件2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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