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者 |
人事室 (公告編號:800) | 日期 |
2015-10-29 14: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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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104年9月30日起調降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07%,調整後利率為1.305%,該總處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配合於是日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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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0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40049267號函及104年10月19日總處給字第10400495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有關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依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利息負擔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計算機動調整,其調整後利率為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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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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