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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802)
日期
  2015-11-10 16:49:15
為因應學校及本市立幼兒園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課,調整學校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於同日補行上班,以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配合同日留守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15376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公布10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105年2月12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提前於105年1月3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另教育部召開「研商104學年度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105年2月12日(星期五)彈性調整放假,並於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課。
三、為因應前開補行上班及上課日期不一之情形,本局所屬學校及本市立幼兒園人員出勤方式如次:
(一)105年1月30日(星期六):放假日。

(二)105年2月20日(星期六):上班日。
四、另配合學校及本市立幼兒園於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本局各科室均有適當人力之留守,俾便各校(園)接洽及相關業務之推動。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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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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