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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807)
日期
2015-11-11 09:16:51
有關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程序,自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
有關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程序,自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函.pdf
附件2
保訓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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