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818)
日期
  2015-11-19 09:44:01
函轉教育部函釋,教師在校因細故與學生家長發生爭執,互控刑法「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告訴,適用「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疑義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1月10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44459號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供參。

連結圖示連結
  無
附件圖示附件
 * 附件1 函.pdf
 * 附件2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