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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820)
日期
2015-11-19 10:08:06
桃園縣石門國民小學教師會申請解散一案,業經本府同意辦理,所附立案證書(桃社政教字第046號)及圖記依法自即日起註銷,並不得以團體名義對外行文
一、依據本府104年11月13日府社團字第1040282157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函.pdf
附件2
函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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