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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編號:824)
日期
2015-11-27 13:41:06
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管理會設置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生效
檢送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管理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規定1份。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函.pdf
附件2
修正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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