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國中-移交清冊-空白表 |
說明事項:
一、行政職務異動均需填製移交清冊,若正式職務接任者尚未到任,暫由指定之職務代理人接任者,則原職務卸任者及指定之職務代理人接任者,應填製移交清冊;正式職務接任者到任後,則原該職務指定之職務代理人及該職務正式接任者,亦應填製移交清冊。
二、監交人規定:
(一)行政職員及二級主管移交:監交人為一級單位主管。
(二)一級單位主管移交:監交人為校長。
三、移交清冊請編製3份:移交人、接交人及總務處文書組各保存1份,文書組保存部分,得以電子檔方式保存之。
四、移交清冊完成後,請簽陳校長核准,簽文併同移交清冊1份,送文書組歸檔;離職結清單應於移交清冊完成後,文書組方得同意核章。 |
附件1 青溪國中-移交清冊-空白表.docx |
2023-07-24 10:31:14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