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選單
青溪簡介
行政單位
教職員專區
多媒體教學連結區

正在流覽:   1 名訪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
會員五級
註冊日期:
2014-08-08 11:11:01
所屬群組:
已註冊使用者
教務處
教師
文章: 1471
等級: 32; EXP: 78
H P: 0 / 794
M P: 490 / 22896
離線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29088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推動相關業務,擬於104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優秀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04學年之商借期限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4-6樓)。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教師經學校擇優推薦後,請於104年4月10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j137@mail.k12ea.gov.tw,國教署聯絡人:李金蓮、王浩然、李雪芳,聯絡電話:02-77367421、02-77367498、02-77367432,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送「商借老師簡歷表」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1份

2015-03-24 14:46:31






可以查看文章。
無法發表文章。
無法回覆。
無法編輯自己的文章。
無法刪除自己的文章。
無法發起投票。
無法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無法上傳附件。
無法不經審核直接發表。

[進階搜尋]


迷你日曆 (piCal)
上個月2024年 6月下個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今天
登入
使用者名稱:

密碼:


忘了密碼?

現在就註冊!
評鑑專區
校隊社團專區
升學暨教學宣導
住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電話:03-3392400 傳真:03-337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