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10月6日南大視訓字第1040015752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721;電子郵件:amyc@mail.nutn.edu.tw。
四、 隨文檢附臺南大學來函、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議程表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
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