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餘額安置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辦理。
二、本案相關期程如下:
(一)網路報名時間:105年7月13日(星期三)至105年7月14日(星期四)。
(二)紙本收件時間:105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鑑輔會(東門國小)收件,送件人員於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
三、本案將於105年7月20日(星期三)公告安置結果,並於7月22日(星期五)前由安置學校通知學生報到,請貴校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配合前開時程辦理相關作業。
四、隨文檢附「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餘額表各1份,亦可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及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http://www2.elvs.chc.edu.tw/others/el311-2/)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