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五級
註冊日期: 2009-09-30 12: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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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冊使用者 匿名使用者 學務處
等級: 21; EXP: 50 H P: 0 / 512 M P: 182 / 2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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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04年度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手 冊」、「104年度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作業預定 時間表」各1份案,即日起適用,敬請轉知所屬人員並公 告於相關網頁,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4日臺教授體字第1030037648B號函 辦理。 二、為使申請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能快速瞭解作業程序並配 合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缺招考期程,便利申請人及提 高行政效率,特製訂旨揭文件。 三、本案補充事項: (一)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 審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核發各級學校專任 運動教練證書,今因行政院組織改造,教育部及所屬機 關組織調整,本辦法自102年1月1日起由原行政院體育 委員會移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賡續辦理。 (二)爰此,有關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101年12月31日前核 發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免再換證,續由教育部認可應用。 (三)另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專任運動教練相關遴選作 業部分: 1、各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提出申請後,若經各級學校 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會審查通過,由教育部函知該 申請人,併檢附審定結果書(複查結果查復表)。 2、惟申請人尚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繳費,教育部同時進 行運動教練證書用印程序。 3、針對「通過審定之申請人(即通過各級學校專任運動 教練資格審定者)」如未及於報名前拿到運動教練證 前往報考時,本局將比照教師甄選方式,得准先持「 教育部公文函」及「審定結果書(或複查結果查復表 )」參加甄選。
2014-12-15 14: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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