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四級
註冊日期: 2014-08-01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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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冊使用者 教務處
等級: 9; EXP: 60 H P: 0 / 215 M P: 37 / 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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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5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5672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經於103年12月3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151936號函及104年1月7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00087號函請本市教育局於104年4月22日至30日期間,督導各國中九年級學生完成第2次志願選填,並於志願選填後一週內將學生志願選填資料提供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彙整,經心測中心進行輔導系統的設定與報表產出,俾供作為後續適性輔導參據。 三、查各就學區業已督促轄內國中學生完成志願選填,惟部分就學區因提供資料延遲,致心測中心處理檢校進度不一,為避免學生及國中教師疑慮,心測中心將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生適性入學資料管理平臺-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系統」首頁(http://12basic.nacpe.org.tw/)公告各區下載時程之進度與狀況。
2015-05-22 1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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