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選單
青溪簡介
行政單位
教職員專區
多媒體教學連結區

正在流覽:   1 名訪客





有關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規定更正
會員五級
註冊日期:
2014-08-08 11:11:01
所屬群組:
已註冊使用者
教務處
教師
文章: 1471
等級: 32; EXP: 78
H P: 0 / 794
M P: 490 / 22604
離線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005223號函及104年12月15日「104年全國語文競賽」第5次領隊會議決議辦理。
二、有關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國小學生組與國中學生組字之大小修正為7公分見方,並一律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並自105年全國語文競賽起實施。
三、本市105年各區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將依前開規定一併修正,請予公告周知。

2016-01-25 10:50:41






可以查看文章。
無法發表文章。
無法回覆。
無法編輯自己的文章。
無法刪除自己的文章。
無法發起投票。
無法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無法上傳附件。
無法不經審核直接發表。

[進階搜尋]


迷你日曆 (piCal)
上個月2024年 5月下個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今天
登入
使用者名稱:

密碼:


忘了密碼?

現在就註冊!
評鑑專區
校隊社團專區
升學暨教學宣導
住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電話:03-3392400 傳真:03-337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