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鑑定

日期 2010/10/26 15:19:24 | 新聞分類: chjh

##依據公文規定,輔導室已發給一年級各班學生相關公告說明,學生及家長自由報名是否參加桃園縣鑑定,依規定,本校可送鑑定人數為100人。
##鑑定簡章及附件請參照下面連結http://163.30.54.5/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784&forum=2


公文說明:
一、依據99年9月27日桃園縣9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鑑定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格係本縣縣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茲因特教相關法規明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程序需經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等階段,其中觀察推薦需由國中協助,相關表件提供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
稱特推會)憑以推薦,鑑定須注意事項如下:
(一)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及推薦表:特質檢核表可由英語教師、學生家長或學生自我推薦,須裝袋彌封放入各國中公文信封中,並由推薦人於彌封處簽名。
(二)各校推薦人數不得超過全校七年級學生數百分之15,且各校推薦學生需經校內特推會於99年11月12日(星期五)前審查通過。
(三)請各校以學生現有(國中階段為主)之成績證明、相關佐證資料及推薦表作為薦送校內特推會之文件資料,減少學生準備資料之負擔。


這篇文章來自於 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
http://163.3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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