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五級
註冊日期: 2012-08-06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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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冊使用者 匿名使用者 教務處
等級: 25; EXP: 65 H P: 0 / 616 M P: 271 / 2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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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縣103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受理推薦期間: (一)團務行政人員:即日起至103年5月26日(星期一)止。 (二)專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3年5月26日(星期一)止。 (三)兼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3年6月2日(星期一)止。 三、錄取公告:103年7月於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四、推薦方式: (一)由輔導小組或服務學校推薦,每人限參與一個輔導小組,不得跨組推薦。 (二)推薦表詳如附表一(團務行政人員適用)及附表三(輔導員適用)。 (三)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14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督學室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推薦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團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表務必填寫完整,未經服務學校相關人員核章者無效(如核章人員或被推薦者於103年8月1日職務異動,需重新填寫推薦表核章後繳交)。 五、餘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附件: LINK3.doc 大小: 330.50 KB; 下載次數: 30
2014-05-12 13: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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