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五級
註冊日期: 2014-08-08 11:11:01
所屬群組:
已註冊使用者 教務處 教師
等級: 32; EXP: 78 H P: 0 / 794 M P: 490 / 22801
|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103年度執行計畫暨本府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103年度執行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加強本縣原住民青少年學業競爭力,輔導升學,並減少原住民青少年的學習問題,特獎助參加課業補習所需費用。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4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籍學生,於103年1月1日至103年8月31日之期間,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者(不包含才藝補習),始得申請。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籍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本(10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將有關資料送就讀學校。 (二)該所屬學校於本(103)年10月5日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完竣並檢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六)函報本府審查核定,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張筱宣小姐、連絡電話(03)3364195。
2014-08-18 14:51:48
|